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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禹璇 - 學務處 | 2022-11-30 | 點閱數: 180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58840B號函辦理。

二、請貴校踴躍推薦「能以順處逆,發揮人性積極面,力爭上游,出類拔萃,具表率作用」之學生參加「2023總統教育獎」遴選活動。

三、推薦對象: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1學年度在學學生(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)。

四、推薦條件:受推薦人於逆境中,仍能奮發向上、樂觀進取,並具下列條件之一:

(一)發揮服務奉獻、孝行表現、友愛行為、體恤他人等情懷,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,足堪楷模者。

(二)語言、藝術、薪傳技藝、技能、科學、科技、資訊、體育、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,具有特殊才能,出類拔萃者。

五、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,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:

(一)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。

(二)2023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。

(三)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。

(四)2023總統教育獎各校(單位)推薦檢核表(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)。

(五)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(若無則免),請勿膠裝,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。書面資料以60頁為上限(不含空白頁),基於公平原則,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。

六、「2023總統教育獎」推薦組別為大專、高中、國中及國小等4組,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,各校一律採取網路(至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)及書面推薦報名(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),其中,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(含推薦檢核表)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。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,「2023總統教育奬遴選分組實施計畫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,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,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;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,不予審查,視同資料不全,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。

七、請有意申請參選之同學,於111年12月20日(星期五)前依旨揭計畫填妥相關附件,送交學務處訓育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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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總統教育獎 附件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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