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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資訊組長 - 教務處 | 2022-10-20 | 點閱數: 337

澎湖縣111學年度Scratch程式設計競賽辦法

 

一、活動依據:

(一)澎湖縣政府辦理111學年度科技領域競賽與活動辦理規劃。

二、活動宗旨: 

(一)落實十二年國教之精神,鼓勵教師善用資訊科技輔助教學,以擴展各領域的
學習,提升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
(二)鼓勵善用相關軟硬體,提昇資訊應用能力。

(三)作為推薦優秀隊伍為進入全國競賽之參考,以提升離島學子之視野。

三、辦理單位

(一)指導單位:澎湖縣政府

(二)主辦單位:澎湖縣政府教育處

(三)承辦單位:澎湖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

四、競賽組別及評選辦法

(一)組別:國小遊戲組、動畫組。
國中遊戲組、動畫組。

(二)工具:SCRATCH官方網站提供之Scratch 3.29版。

(三)題目:競賽當天現場公告。

(四)地點:馬公國中電腦教室。

 

五、參加對象
(
一)
遊戲組:每隊學生2名,可跨校 (國小、國中不得互跨)。

        動畫組:每隊學生2名,可跨校 (國小、國中不得互跨)。

(二)每位學生限報1組(報名後不得更換學生)。

(三)每隊指導老師1名,可跨校指導,隊數不限 (報名後不得更換指導老師)。

(四)每隊2位學生皆到場競賽才具競賽資格。

(五)每組上限26隊,各校保障1隊。若取完未達26隊,第2隊則依學校學生數
(以報名截止日為準;不含幼兒園)較多者優先錄取 (第2隊後依此類推)。
 


 

、競賽時程與說明

(一)報名與競賽時間

 

說明

報名截止
111/12/1

報名網址:https://reurl.cc/8pZ8Mj

錄取隊伍公告時間

111/12/9

公告於科技中心網頁與教育處網頁,並公布組別編號與競賽座位表。
(
https://penghumaker.blogspot.com/)

競賽時間

112/12/22-12/23

詳見(二)競賽當日時程。

競賽地點

馬公國中電腦教室
(
至善樓2
樓)

詳見(三)競賽注意事項。

 

 

(二)競賽時程(若異動,另行於科技中心與教育處網頁公佈):

 

 

111/12/22(四)

111/12/23(五)

國小遊戲

國小動畫

07:50-08:10

報到

08:10-08:20

規則說明

08:20-11:20

競賽

11:20-11:40

繳交作品

 

 

 

111/12/22(四)

111/12/23(五)

國中遊戲

國中動畫

12:50-13:10

報到

13:10-13:20

規則說明

13:20-16:20

競賽

16:20-16:40

繳交作品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三)注意事項

1.創作工具: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3.29版。

2.競賽素材:使用軟體內建素材庫或自行繪製。

3.參賽學生報到時需繳交創用CC授權同意書,以保證作品係屬原創並以創用

CC「授權要素BY(姓名標示)-授權要素NC(非商業性)-授權要素SA

(相同方式分享)」授權條款台灣3.0版釋出,授權使用本作品;同意書請見

附件可事先填寫並於現場繳交(現場亦會提供該文件)

4.指導老師可在場協助學生確認電腦軟硬體狀況,待競賽開始後再離開。

5.大會電腦不提供網路,並自行攜帶耳機、麥克風參賽。

6.不得攜帶任何儲存設備、媒體、素材、參考文件進入競賽場地。

7.競賽時僅能與隊友交談,禁止與別隊學生互動。

8.大會提供備用電腦,如遇當機可直接使用,不延長競賽時間。

9.除軟硬體故障等因素外,工作人員一概不協助任何技術性問題。

(如:耳機麥克風的安裝、如何開啟程式、存檔…)

10.請指導老師事先指導學生耳機麥克風安裝順序、USB隨身碟的使用方法等。

11.競賽檔案存檔名稱“組別-編號”(副檔名.sb3),如:

國小遊戲-01.sb3、國小動畫-01.sb3
國中遊戲-01.sb3、國中動畫-01.sb3

12.競賽時提供每隊1支隨身碟,共隊友間資料交換、繳交作品。

13.競賽時請在硬碟上將作品存檔並備份至隨身碟。

14.繳交作品時,將隨身碟交給工作人員存檔,並確認檔案可以開啟。

15.違反上述注意事項之學生,經提醒後仍不聽勸者將取消該隊競賽資格。

16.其他未盡事項請聽從大會工作人員宣布為準。

 

八、評審標準:

項目

比重

說明

運算思考能力

30%

程式寫作技巧是否使用運算思維模式:

1.拆解  2.演算法  3.抽象化  4.模式識別 
5.資料結構化  6.簡化  7.系統性處理

程式寫作方式:

1.視覺化  2.模組化  3.多工好效能  4.正常運作
5.連結其他領域

素養主題表達

30%

問題解決及表達方式是否優良有說服力:

操作說明完整、遊戲結構完整、角色符合主題、藝術美感呈現、 音樂音效搭配、操作動作順暢、遊戲情節腳本、詮釋解決問題、呈現學習過程、過關層次安排

、遊戲深化學習。

多元智慧運用

 

30%

 

運用各種創意或教育理論令人驚艷或互動方式產生真學習。 創造力表現、變通性、獨特性、流暢性、可行性、適切性、 教育理論、多元智慧、多觀感官學習
、高層次思考、互動性、表現技巧、正向思考鼓勵、原創性、創造不同體驗。

特殊加分

10%

前述三項分數不足 以表達部分,如:互動性、表現技巧、正向思考鼓勵、原創性、創造不同體驗。

 

九、獎勵方式

(一)各組名次所取隊數如下,並視競賽隊數及學生表現,如有異動依評審會議決

議。

 

隊數上限

特優

2

優等

4

甲等

6

  (二)頒發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獎狀乙紙(縣級獎狀)

  (三)成績公佈於公科技中心網頁與教育處網頁。

(四)獎狀送至縣府公文交換櫃,由各校轉頒給獲獎學生與指導老師。

十、本計畫經呈報澎湖縣政府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十一、比賽相關問題,請洽詢科技中心陳聿凡主任、歐陽鳳助理(9263367#029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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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11SCRATCH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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